2024兰溪市智能家居补贴政策(时间+标准)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10-11
 2024兰溪市智能家居补贴政策(时间+标准)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商家名单等PG电子官方,详见正文。  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智能拖地机、智能洗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含智能蒸箱、智能烤箱、智能蒸烤一体机)等品类,详细品类以实际审核通过为准。  1、补贴标准:购买智能家居

  2024兰溪市智能家居补贴政策(时间+标准)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商家名单等PG电子官方,详见正文。

  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智能拖地机、智能洗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含智能蒸箱、智能烤箱、智能蒸烤一体机)等品类,详细品类以实际审核通过为准。

  1、补贴标准:购买智能家居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补贴领取流程:消费者前往活动商户门店选购属于补贴范围的智能家居商品,店员在“浙里金消”商家后台提交智能家居补贴相关资料,完成后系统自动发放对应补贴券,消费者在店内直接享受补贴抵扣。

  3.本次智能家居补贴可与参与活动商户优惠叠加。参与活动商户需开具正式,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应当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分开支付结算,开具的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在上注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品类、产品名称、商品编码等信息,并保留支付凭证和以备政府核查。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企业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商户先行垫付,商户须在完成销售后及时提交参与补贴商品的进项和销项商品入库和出库清单、商品编码和每件商品特有的机身码等补贴申领材料。市商务局定期对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违规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补贴。因参与活动商户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商户承担。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户的商品售价应不高于该商品近三个月平均成交价格和线上自营同型号商品价格,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要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审计审核。

  4、同一用户仅限使用一个账号参与活动(同一账号、手机号、身份证号、移动设备、、支付账户或其他信息相同等,符合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6、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商家名单等,详见正文。

  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商家名单等,详见正文。

  活动周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商家名单等,详见正文。

  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等,详见正文。

  截止时间:2024.12.31,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购买智能家居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品

  2024年8月14日至  12 月 31 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特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2024年8月9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的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详见正文。

  在2024年8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浦江县范围内参与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商户处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

  2024年8月8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原则上在兰溪市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换新补贴。详见正文。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产品进行以旧换新补贴,具体标准等,详见正文。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详见正文。

  在2024年8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后额度用完为止,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详见正文。

  【导语】: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具体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商家名单等,详见正文。

  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智能拖地机、智能洗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含智能蒸箱、智能烤箱、智能蒸烤一体机)等品类,详细品类以实际审核通过为准。

  1、补贴标准:购买智能家居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补贴领取流程:消费者前往活动商户门店选购属于补贴范围的智能家居商品,店员在“浙里金消”商家后台提交智能家居补贴相关资料,完成后系统自动发放对应补贴券,消费者在店内直接享受补贴抵扣。

  3.本次智能家居补贴可与参与活动商户优惠叠加。参与活动商户需开具正式,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应当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分开支付结算,开具的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在上注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品类、产品名称、商品编码等信息,并保留支付凭证和以备政府核查。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企业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商户先行垫付,商户须在完成销售后及时提交参与补贴商品的进项和销项商品入库和出库清单、商品编码和每件商品特有的机身码等补贴申领材料。市商务局定期对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违规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补贴。因参与活动商户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商户承担。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户的商品售价应不高于该商品近三个月平均成交价格和线上自营同型号商品价格,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要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审计审核。

  4、同一用户仅限使用一个账号参与活动(同一账号、手机号、身份证号、移动设备、、支付账户或其他信息相同等,符合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6、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